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2016年开始引入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并在张家口市阳原县和怀来县进行了试点,今年,将在全省51个县市(附件1)范围内推开有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经办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请河北省51个县市范围内生源的学生认真阅读《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附件2)中相关详细要求,符合贷款条件且有意向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第一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的具体要求,向所在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学校将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做好后续审核工作。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河北省开办县市.docx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pdf
二○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