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我院召开学生工作调研座谈会

{2025}20号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关于规范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08:49:59

各相关中层单位、各教学系、全体同学:

 在以往学生综合测评中发现,校内相关中层单位存在为学生出具本部门组织活动获奖证明、因学生承担本部门工作认定为学生干部身份证明和为调动学生参与本部门组织活动积极性承诺加分证明而获取综合测评加分现象,各系在学生综合测评中很难辨别其真伪,故造成学生综合测评的不规范。

为客观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保证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目前正在对《学生综合测评细则》进行修订。为防止以上现象发生,现通知如下。

1.关于组织各类竞赛获奖加分。各中层单位组织校内各级各类比赛需根据参赛人数合理设置获奖等次及获奖人数,避免参赛学生全部获奖或多数获奖。综合测评加分以获奖证书为准,不再接受部门出具的获奖证明加分。

2.关于校内学生干部身份加分。校内学生组织分为校、系、班三级,只有经过学校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批准成立的学生组织成员才能认定为学生干部。目前,学生处、团委、宣传部、党政办所属学生组织为校级学生组织,各系所属学生组织为系级学生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为班级学生组织,以上学生组织认定为已审批。各级学生组织成员需登记造册,严格管理,避免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

 3.关于校内组织各类活动加分。各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未经评定奖次的,不能在综合测评中加分,可计入第二课堂或以劳育、美育等形式在学生综合测评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