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4—2025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5}2号)文件要求,依据院字{2023}74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结合学院实际,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普通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含2024年入学的专接本学生和2021级单独成班的专接本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具体条件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院字{2023}74号)规定。
(二)省级三好学生推荐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2024学年春季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学习总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前1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在评选推荐时,年度综合测评总成绩作为首要评选条件,评选时应优中选优。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6.2023-2024学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四)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条件
在班级文化建设、班委会和团支部核心作用、班级在校内外活动中的表现等方面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省级先进班集体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评选产生。
三、评选内容及指标分配
本次评选推荐荣誉称号及名额为:校级先进班集体15个(含先进班集体标兵8个);省级三好学生15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4人;省级先进班集体2个。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系别 | 省级三好学生 |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 校级先进班集体 | 省级先进班集体 |
电力工程系 | 2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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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系 | 2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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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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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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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系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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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系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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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系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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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系 | 2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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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 | 4 | 15 | 2 |
四、评选程序、时间安排及材料申报要求:
(一)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申请阶段(3月1日-3日)
学生本人或班集体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并附个人事迹(模版见附件12)、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
2.系级初评阶段(3月4日-3月10日)
(1)各系成立系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熟悉评选条件,组织开展等额评审推荐。
(2)评选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预备人选,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
(3)校级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评选严格按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和《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考核得分标准(试行)》执行。最终评选推荐结果经系评审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于3月10日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同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5天。
3.学院评选阶段(3月11日-3月13日)
(1)学生工作处对各系评选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相应荣誉称号的推荐人选。学生处对各系推荐的校级先进班集体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并参与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审核不合格的先进个人、集体取消评审资格,不再进行补报。
(2)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由量化考核得分和评委打分两部分组成。学生工作处对校级先进班集体量化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班级量化考核得分权重为60%;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委对校级先进班集体进行现场打分,评委现场打分得分权重占40%;先进班集体最终得分为班级量化考核得分和评委现场打分权重之和;按照得分排名,前8名拟授予“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前两名推荐参加“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
(3)审批及公示(3月13日-3月20日)
学生工作处将最终评选结果报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并将拟获奖学生、班集体名单面向全院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将获奖学生、班集体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撰写XX系2024—2025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情况报告(附件1),系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
2.《XX系2024—2025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结果》(附件2)电子版。
3.填报《XX系2024—2025学年省级优秀评选结果统计表》(附件4),系盖章。(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4.各系汇总《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附件3)和学生个人事迹模版(附件11)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系别+专业名称全称及班级+学生姓名;纸质版两份(表格反正面打印)填写规范见“附件3填报示例”。班主任签字、系书记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5.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侧装订成册,提交一份。)
①《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封面。(附件5)
②《目录》(附件6)
③填报《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7)任课教师签字、班主任签字,系书记签字、盖章。
④《XX班级量化考核一览表》(附件8)集体或个人获奖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照片清晰规范),获奖需由竞赛主管部门(教务处)审核认定,予以加分。可参照2024年春、秋季单项奖学金获奖名单。
⑤班级先进事迹申报总结材料。
本次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系、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及我院具体要求,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不按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柳青,联系电话:0317-7587122
附件:
1.《XX系2024—2025学年省级优秀评选情况报告》
2.《XX系2024—2025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结果》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4.《XX系2024—2025学年省级优秀评选结果统计表》
5.《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封面
6.《目录》
7.《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8.《XX班级量化考核一览表》
9.《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考核得分标准(试行)》
10.《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