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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号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关于开展 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奖学金及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和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4 09:50:29

各系:

为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进一步推进优良学风建设,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具体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一)《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优秀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2024年秋季学期在校生。

(二)评选比例:

1.全能奖学金:一等班级人数的3%;二等奖学金:班级人数的17%。

2.单项奖学金:科技优秀奖(详见附件6)、文体优秀奖、突出贡献奖:不设比例。

3.校级三好学生:班级人数的10%。(仅毕业班评定)

4.校级优秀毕业生:班级毕业生人数的 10%以内。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班级成立由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定结果在本班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系;

(二)各系成立系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对各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通过后将获奖名单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统一报学生处备案;

(三)学生处复核、汇总各系报送的评定结果,将拟奖励获奖学生名单提请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研究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学生处将提交财务处发放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XX系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奖学金及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和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情况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书记签字、系公章。报告内容包括:评定过程、结果、公示情况、系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名单等;

(二)全能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等各项获奖登记表(见附件7),纸质版,班主任签字、系公章;单项奖学金还需填报《河北水利电力学院XX奖申请审批表》

(三)XX系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综合测评评分表(附件1)电子版,按学号顺序,不要按测评总名次排序,表格格式规范统一;

(四)XX系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综合测评获奖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注意事项如下:

1.表中数据为在校生名单,请自行筛选本系学生名单,其他系自行删除。数据涉及学生隐私信息,禁止转发给学生;

2.表中有多个sheet表,需对各项获奖名单分别统计。基础数据中所有专科班级学生不参加测评;

3.此表将作为奖学金发放最终数据,银行卡必须为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姓名和卡号一致。要求各系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4.本次测评上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