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推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达标班”申报评选工作。具体评选事项如下:
一、评选依据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试行)》
二、评选标准
1、文明宿舍评选参考标准为:
宿舍学期检查优秀率≥70%且达标率≥90%;
2、宿舍达标班评选标准为:
学期班级宿舍平均优秀率≥50%且平均达标率≥80%。
三、评选比例
各系“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系参评宿舍数的30%。请各系自行统计本系宿舍数量并确定评选名额。具体评选比例如下: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系根据学期末本系宿舍检查结果,依照学校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达标班评选标准和比例(30%)评选推荐出本系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达标班,并于3月3日前填写《文明宿舍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报学生处审核。
2、学生处根据学校文明宿舍检查结果对各系报送的文明宿舍、宿舍达标班名单进行复审。
3、学生处复审通过的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达标班确定为校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宿舍达标班”,学院给予相应奖励和综合测评加分。复审未通过的由系评为系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宿舍达标班”。
五、表彰
1、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学院将给予人民币50元的奖励。
2、获文明宿舍达标班称号的班集体,学院将对班集体及班主任分别给予人民币50元的奖励。
备注:每个系提供一名学生农行卡号作为达标奖励发放使用。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宿舍评选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