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4】1号)要求,依据院字【2023】74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结合学院实际,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普通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含2023年入学的专接本学生和2021级单独成班的专接本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具体条件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院字【2023】74号)规定。
(二)省级三好学生推荐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3-2024第一学期学习总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前1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在评选推荐时,年度综合测评总成绩作为首要评选条件,评选时应优中选优。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6.2022-2023学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四)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条件
在班级文化建设、班委会和团支部核心作用、班级在校内外活动中的表现等方面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省级先进班集体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评选产生。
三、评选内容及指标分配
本次评选推荐荣誉称号及名额为:校级先进班集体14个(含先进班集体标兵8个);省级三好学生15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4人;省级先进班集体2个。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系别 | 省级三好学生 |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 校级先进班集体 | 省级先进班集体 |
电力工程系 | 2 | | 2 | |
电气自动化系 | 2 | | 2 | |
机械工程系 | 1 | | 1 | |
计算机系 | 2 | 1 | 2 | |
交通工程系 | 2 | 1 | 1 | |
经济贸易系 | 2 | | 2 | |
水利工程系 | 2 | 1 | 2 | |
土木工程系 | 2 | | 2 | |
学团 | | 1 | | |
合计 | 15 | 4 | 14 | 2 |
四、评选程序、时间安排及材料申报要求:
(一)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申请阶段(3月4日-10日)
学生本人或班集体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并附个人事迹、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
2.系级初评阶段(3月11日-3月15日)
(1)各系成立系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熟悉评选条件,组织开展等额评审推荐。
(2)评选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预备人选,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
(3)校级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评选严格按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和《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考核得分标准(试行)》执行。最终评选推荐结果经系评审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于3月15日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同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5天。
3.学院评选阶段(3月16日-3月19日)
(1)学生工作处对各系评选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相应荣誉称号的推荐人选。学生处对各系推荐的校级先进班集体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并参与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审核不合格的先进个人、集体取消评审资格,不再进行补报。
(2)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由量化考核得分和评委打分两部分组成。学生工作处对校级先进班集体量化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班级量化考核得分权重为60%;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委对校级先进班集体进行现场打分,评委现场打分得分权重占40%;先进班集体最终得分为班级量化考核得分和评委现场打分权重之和;按照得分排名,前8名拟授予“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前两名推荐参加“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
(3)审批及公示(3月19日-3月28日)
学生工作处将最终评选结果报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并将拟获奖学生、班集体名单面向全院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将获奖学生、班集体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撰写XX系2023—2024学年省级优秀评选情况报告(附件1),系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
2.《XX系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结果》(附件2)
填报《XX系2023—2024学年省级优秀评选结果统计表》(附件4),系盖章。(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各系汇总《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附件3)、学生个人事迹和个人获奖佐证材料(只提供复印件)电子版(文件命名为:系别+专业名称全称+学生姓名;纸质版两份(表格反正面打印)填写规范见“附件3填报示例”。班主任签字、系书记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5)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①《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封面。(附件5)
②《目录》(附件6)
③填报《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7)任课教师签字、班主任签字,系书记签字、盖章。
④班级先进事迹申报总结材料。
⑤集体或个人获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照片清晰规范)
⑥《XX班级量化考核一览表》(附件8)班主任签字。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本次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系、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及我院具体要求,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不按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柳青,联系电话:0317-7587122
附件:
1、《XX系2023-2024学年省级优秀评选情况报告》
2、《XX系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结果》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4、《XX系2023-2024学年省级优秀评选结果统计表》
5、《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封面
6、《目录》
7、《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8、《XX班级量化考核一览表》
9、《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考核得分标准(试行)》
10、《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