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给予疫情防控期间违纪学生纪律处分的通报
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学院全体师生认真遵守校园封控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同心构筑疫情防控坚强防线,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但仍有部分同学不能认清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不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出现违规与校外人员接触、违规返校入校、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等违纪行为,严重扰乱学院疫情防控秩序,给学院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经调查核实,开学以来共有12名同学存在违纪行为。2022年4月6日,学院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专题研究这12名违纪学生处理问题。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和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学工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12名违纪学生以下纪律处分:
1. 电气自动化系自动化1901班陈某、土木工程系土木类2107班张某、交通工程系道桥1902班葛某祥、道桥1806班于某博四名学生违规与校外人员接触,给予警告处分;
2. 电气自动化系自动化2001班张某远同学疫情常态化管理期间违规返校入校,给予警告处分;
3.电气自动化系自动化1803班吴某、自动化1802班张某杰、自动化1802班王某松、自动化1802班陈某、自动化1802班杜某波五名学生疫情常态化管理期间违规返校入校,且未全程进行核酸检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 电气自动化系自动化1802班王某强疫情常态化管理期间违规返校入校,且全程未进行核酸检测的;计算机系数媒1803班郜某疫情常态化管理期间违规返校入校,3月16日后未进行核酸检测,系里进行排查学生返校情况时,弄虚作假躲避排查,后又发生违规与校外人员接触;给予以上两位同学记过处分。
请广大同学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因自身违纪行为给学院疫情防控造成重大风险隐患。2022年4月1日《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疫情防控封校管理期间学生行为规范及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实行,今后对于学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新文件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