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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3 11:31:0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全面展现新时代我校大学生的风采,激励我校大学生志存高远、奋发图强、矢志报国,让青春在新时代绽放光彩,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的通知》(冀教资助〔201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评选主题

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的主题为:“胸怀理想,报效祖国,让青春在新时代闪光”。

(二)起止时间

2018年6月15日至7月10日。

二、评选流程

(一)学院初选

 2018年6月30日前,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组织本学院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贫困生撰写个人励志事迹,并进行初选,经评审初选推荐2名优秀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同时提交学院评审情况报告、学生事迹材料、报名表及有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评选

2018年7月10日前,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院初选上报的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候选人进行评审,经评审产生我校十佳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并从中选拔2名优秀代表参加省教育厅评选。

(三)作品要求

学生本人享受过国家资助,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学习刻苦;作品事迹真实、主题鲜明、不少于2000字(可附影像资料)。所有提交材料真实可信,严禁抄袭,且未公开发表。

(四)省厅复选

省教育厅将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的优秀大学生励志事迹文稿进行复审,并评选出省级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20名,参加全省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

(五)报告演讲

省教育厅组织举办全省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拟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和部分高校师生观看汇报演讲。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本次评选活动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同时结合本次活动的开展,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典型事迹,培养学生感恩国家、立志成才的思想品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精心安排部署,适时开展活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本着“积极鼓励、本人自愿”的原则,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有重点地组织优秀贫困学生参加学院和学校选拔。各学院要指定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和帮助学生撰写报告材料,并按要求完成本学院的评选上报工作。

(三)及时总结经验,拓展活动效果。学校对经评审产生的十佳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通过树立典型、奖励先进等措施,进一步深化本次活动效果,促进资助育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胸怀理想,报效祖国,让青春在新时代闪光”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报名表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