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进行兵役登记和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既是教育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依托军队资源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北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我校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选送优秀青年学生携笔从戎、投身军营、淬炼成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8年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兰耀东 韩会玲
副组长:田树仁
成员:荆秀萍、于书忠、刘文贵、曹青松、宋春初、齐晓东、魏宝兵、刘建春、胡景明、吕玉明、葛洪伟、陈元才、周学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征兵工作站,具体负责2018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
学工部〈处〉负责征兵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宣传部、校团委负责宣传工作。财务处负责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资格及相关信息的审定和经费保障工作。各系成立由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系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目标要求
根据省征兵办与省教育厅要求,今年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目标为:网上兵役登记为全部在校男生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报名比例不低于在校适龄男生人数的6%。各系具体目标要求见下表。
系别 | 水利 | 电力 | 土木 | 交通 | 自动化 | 经贸 | 计算机 |
在校男生数 | 1011 | 1123 | 817 | 907 | 797 | 344 | 481 |
兵役登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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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征报名数 | 61 | 67 | 49 | 54 | 48 | 21 | 29 |
实际定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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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直招士官
直招士官招收对象为男性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年龄计算截至当年8月31日,均为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高校义务兵
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对象为男性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到22周岁(年龄计算截至当年12月31日,均为周岁),高校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4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条件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
(四)身体条件
1、身高和年龄: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年满18至24周岁。
2、标准体重=(身高-110cm)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裸眼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具体身体条件以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为准。
四、工作步骤及具体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至今年6月30日前要完成高校应征青年的体检政审,并发放预征通知书。征兵工作的步骤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方案(6月10日前)
(二)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时间安排(3月30日—8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五、应征入伍学生各项手续办理流程
入伍学生应按要求办理保留学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毕业生待遇保留等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各系领导要从政治高度和国家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有序推进,切实将大学生征兵工作当做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顺利完成征兵工作目标。
各系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本系学生征兵工作,成立征兵工作小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细化到班,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征兵工作各项指标。
(二)学校武装部将按时间节点对各系、各部门征兵有关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及有关人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完成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由学校领导进行约谈。
七、保障措施
(一)对应征入伍的学生,学校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完善学校关于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免修课程(大学生军事理论课程、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以及评优评先、就业岗位推荐和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等有关配套措施,解决应征入伍学生后顾之忧,使其安心服役、投身国防建设。
(二)经费保障。对于完成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所需差旅、电话、误餐等必要经费,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将给予申请部门或个人适当补贴。
(三)评比奖励。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就全校征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完成任务好的部门,由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提出申请,给予一定奖励。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18年4月17日
附件一:
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时间安排
一、学生兵役登记(4月30日前)
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对符合年龄条件的各年级在校男生,各系要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兵役登记工作,兵役登记工作要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要求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上网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模块,进行兵役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应登全登。
二、学生网上报名(5月31日前)
根据省征兵办制定的工作计划,我校大学生义务兵专项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10日,学生直接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报名。其中,直招士官应招人员点击“直招士官报名”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义务兵应征人员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为便于统一组织开展体检、政审和补偿代偿等工作,学生在网上报名后,请到所在系进行登记确认。有应征入伍意向且专项征集阶段未报名的大学生,可以参加普遍征集,其应征报名时间放宽到8月5日前。
三、体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
体格检查由市级征兵办统一组织,我校组织报名人员到运河区武装部指定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检。具体时间以运河区武装部安排为准,校征兵工作站公示送检名单,将体检日期由各系负责人通知学生本人。
四、政治考核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
政治考核由区(县)级征兵办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具体时间以运河区武装部安排为准。适时组织大学生体格复检。公示政考合格人员。
五、预定兵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参加大学生专项征集预定兵工作会议,择优确定预定兵人员名单,与双合格大学生签订预定兵协议,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公示预定兵对象名单。
六、教育管理阶段(7月1日至9月1日)
预定兵结束后,区(县)级征兵办、高校、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家庭,对直招士官、预定义务兵进行跟踪管理,避免兵员流失,组织双合格大学生参加有运河区武装部组织的役前训练。
七、审批定兵阶段(9月2日至9月5日)
各县(市、区)召开定兵会,根据上级下达的兵员去向数量,完成审批定兵工作,并及时将结果通报高校和大学生本人。公示定兵人员名单。
八、新兵起运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
办理新兵入伍手续,发放被装,加强安全教育,召开新兵入伍欢送会,组织好新兵运输和交接起运。
九、工作总结阶段(9月16日至12月31日)
征兵工作站9月20日前及时更新完善全国征兵网数据,整理汇总各类档案材料,其中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农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纸上)、预征登记表存根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存档。
各系做好征兵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学工部,涉及表格按照固定格式用Excel格式填写完成。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系做好征兵回访工作,积极参与协调处理退兵事宜,为新兵家属发放入伍通知书,做好优待落实工作。
附件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系应征入伍报名学生名单ex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