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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字【2019】66号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优秀学风班”评选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8 15:36:16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优秀学风班”评选暂行办法》

校字【2019】66号 


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推动班集体建设和班级学风建设,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班级,毕业班不参加此项活动。

二、评选比例

原则上获奖班级比例控制在全校班级总数的5%以内(不含毕业班,本、专科分别进行评选)。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1.班级风气健康向上,全班同学团结友爱,班级骨干带头作用好,班级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突出。

3.班级学生能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原则上无学生受纪律处分。

4.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各种学习竞赛,学术讲座,业余科技等活动,学生实践能力强。

5.任课教师(学业导师)评价班级学风分数原则上需达80分以上。

四、考核评估主要指标

1.班级优良学风建设、自查措施及落实情况。

2.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累计通过率情况。

3.专业考证及其他考证情况。

4.学业成绩优秀率。(学业成绩优秀率是指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5及以上的学生人数占本班学生总数的百分率,两学期求平均)

5.不及格率。(学期内考试不及格人次及百分比,两学期求平均)

6.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开展情况。(科技活动参加人数及获学院级以上奖励情况)

7.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学院级以上各种学科竞赛活动获奖情况)

8.学生宿舍、教室文明状况。(以学院学风工作小组的检查结果以及学校“文明宿舍”检查结果加权计算结果为依据,得分计算=学院检查达标率(合格率)*0.4+学校检查达标率(合格率)*0.6)

9.骨干带头作用。(班团干部、学生党员在创建设优良学风活动中的表现)

10.学院学风建设成果现场展示。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优良学风班每学年评选一次,分七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创优申报

每学年开学后三周内首先由班委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拟订创建优良学风班的工作计划,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附件1),并以责任书的形式向全班同学书面汇报,大家共同签字,把学生个人的行动与集体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经至少两名任课教师的推荐以及班主任审核,报学院建档考核,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通过初审的班级。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全班同学在班委会的带领下从我做起,按照班级优良学风班的工作计划扎扎实实抓落实,并切实贯穿于自习、作业、课堂、考试、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等学风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各学院要按照优良学风班评比指标体系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强对申报班落实到位情况的检查指导。

第三阶段:自评总结

申报创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于学年末依据评选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检活动,写出自评总结,总结内容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分表》(附件2)相关目录条款来撰写,将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经班主任把关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初评。

第四阶段:学院初评

下学年初(九月),由各学院审核参评班级申报材料,组织参评班级进行展示、答辩,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10%的名额确定推荐参加学校评选的班级,同时上报《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班级学风建设统计表》(附件3)。

第五阶段:学评选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班级的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班级学风建设成果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优良学风班候选名单,并将结果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最终确定获选班级名单。未入围学校优良学风班的候选班级,由各学院授予学院优良学风班级。

第六阶段:学校公示

学校将获奖班级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全体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第七阶段:报学审批表彰

六、表彰办法

1.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全校表彰;

2.对获得学校“优秀学风班”的班级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