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及时发现学生健康异常情况,切实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制定学生晨午晚检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处、医疗保健中心、各学院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及各班级班主任密切配合,共同负责落实好学生晨午晚检工作。
二、总体要求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每天早晨、中午和晚上分别对学生进行身体体温测量,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学生晨午晚检情况按照统计上报流程,每日早、中、晚统计三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检测结果实行日报制度。
3、晨午晚检工作务必细致认真,做到不漏一人,数据真实。
4、晨午晚检时间以外,学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5、如发现有疑似病例,及时隔离,登记上报,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流程处理。
三、严格执行学生晨午晚检制度
1、严格落实责任人制度。各班级班主任为本班级学生晨午晚检第一责任人;学院副书记为本学院晨午晚检核实上报第一责任人;学生处专人负责全校学生晨午晚检异常情况统计上报;医疗保健中心专人负责研判学生晨午晚检异常情况并按相关流程进行处置上报。
2、晨午晚检时间及上报流程。
①学生晨午晚检在班主任监督指导下进行,学生应于每天早晨7:30、中午13:00、晚上20:30之前完成体温检测,并如实填写体温数据(见附表1)。
②各班班主任于每天早晨8:00、下午14:00、晚上21:00之前,汇总审核本班晨午晚检数据,发现发热(≥37.3℃)、体征异常等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医疗保健中心处置,同时将检测结果上报学院。
③各学院于每天晚上21:30之前将本学院当日发热(≥37.3℃)、体征异常等学生信息汇总后报送学生处(各学院汇总表见附表2)。
④学生处于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全校当日发热(≥37.3℃)、体征异常等学生信息汇总后报医疗保健中心。
3、学生如在晨午晚检测之间出现发热或其它异常症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学院及医疗保健中心汇报,根据医疗保健中心意见,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4、学生处、各学院在每天进行晨午晚检情况统计报送的同时,需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管理学生晨午晚检情况电子台账,以备疫情防控工作查阅。
5、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在指定分配的宿舍、床位休息就寝,严禁私自调换宿舍、床位及串宿舍聚集等行为。
6、各班班主任在每天晚上21:30之前对本班学生归寝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坚决杜绝晚归、夜不归宿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