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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学楼卫生区检查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26 14:26:50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学楼卫生区检查评比办法

 

     教室既是学生上课学习、师生沟通、学习经验交流的主要场所,又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培养我校大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觉维护学习环境的意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本检查评比办法如下:

一、卫生区划分:

各系第三教学楼、第四教学楼具体教室负责情况详见附件:《卫生区教室检查评比表》。

二、卫生标准:

1、地面洁净,无痰迹、无顽固污渍;

2、桌面整洁,桌斗内无垃圾、无杂物;

3、墙面无乱贴乱挂,屋顶、墙角无塌灰、蛛网;

4、讲台后、暖气下、门后地面无卫生死角;

5、课桌、椅摆放整齐,无随意搬动现象;

6、教室内无堆放杂物,无停放电动车、自行车等现象。

7、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每天清理,无垃圾过夜现象。

8、教室门、窗要保持清洁,人走关闭门窗、用电设备。

三、检查督导:

1、各系要将本项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班,各系书记负总责,学工办负责具体布置,辅导员负责具体落实。

2、每个教室均需明确专门班级清扫、指定辅导员负责检查督导,并将责任辅导员、责任班级在教室门上明确标注。

3、各系卫生区教室应24小时保持整洁,请各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教育学生自觉保持教室整洁卫生。

4、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对各系卫生区教室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记录检查结果。

5、学生处汇总检查结果,每周将各系卫生区检查结果分别向校领导和各系汇报、反馈,为校系领导进行督导提供数据支持。对于合格率较低的系、班级以及责任班主任、辅导员,分别由校领导、各系书记和学生处进行直接督导。

6、学校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各系学生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并与辅导员工作考核、先进班集体评选以及先进个人评选直接挂钩。

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请各系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出具体工作安排部署并加强督导。各班要深入动员,明确目标,制定措施,紧抓落实。各系书记、学工办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各级学生干部应共同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清洁、优美的学习环境。

 

 

 

                                                                                               二○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