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学校发布《关于评审2018年第二期“星火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星火突出贡献奖学金”工作的通知》,启动评审工作。经各学院认真推荐、学生处严格审核,于2018年12月20日完成了全部评审推荐工作。现将评审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依据
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星火奖学金管理办法》
2、《关于评审2018年第二期“星火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星火突出贡献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评审程序
1、学校在每学期确定星火奖学金评选名额,发布评审通知。
2、各学院成立校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提出推荐名单并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通过后,报学生处审核。
3.各学院将评审情况说明(盖章)、评选结果及个人申请表(由个人亲笔签名),以学院为单位报至学生处;
4、学生处按评审要求审核各学院推荐学生的资格。
5、学生处审核资格后,将评选出的拟奖励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
6、公示期满后,学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及学生情况通报“星火奖学金基金会”,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经核实确认不符合获奖条件的学生取消获奖励资格,奖励资金归入下年度使用。
三、评选结果
1、本学期共评选出“星火优秀学生奖学金”16人
2、本学期共评选出“星火突出贡献奖学金”10人
2018年第二期星火奖学金公示名单.xls
现将经各学院认真评选,学生处审核后拟推荐的 2018年第二期星火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名单公示如下,欢迎全校师生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将情况反馈至学生处(电话:7587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