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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小课堂第二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11 10:56:4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 ) 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二、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开始还款时间及还本宽限期是?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注意: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满足的条件?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的条件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

(一)预申请

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期间的学习与生活费用的学生,均可预申请。

(二)申贷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办理完成后,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即可。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

(一)申请

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二)续贷材料

  •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热线

(一)面向借款学生服务热线

  •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95593

  • 支付宝客服:95188

  • 平安银行客服:95511

(二)中国各省的学生资助部门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