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的决定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07]8号及教育厅、财政厅冀教贷[2007]8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经学校研究,特成立我校校、系、专业三级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
一、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叶景文
副主任:赵书起
成 员:魏宝兵 曹青松 祝海亮 李爱东 吕玉明
宋朝峰 荆秀萍
学校资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二、各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系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其组成分别为:
水利工程系
组 长:魏宝兵
副组长:王庆河
成 员:陈恩增 苗立峰 林绍武
电气工程系
组 长:曹青松
副组长:刘文贵
成 员:陈元才 王德强 谢国旗
土木工程系
组 长:祝海亮
副组长:郭玉起
成 员:郑宝民 孙金普
计算机、经济贸易系
组 长:李爱东
副组长:胡景明
成 员:董晓 杨凯 齐晓东 李昕欣
三、各系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专业(班)的民主评议工作。(名单略)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细则
附件二: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