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2017-2018学年申请建档立卡审核通过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只需提供资助申请表和缓缴审批表,暂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所交表格必须严格经各级有关部门审批并签字、盖章。
2、凡已申请建档立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如确实情况发生变化可再次申请,但需要提供全部申请材料。
3、凡已申请建档立卡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必须慎重,如果同时申请助学贷款和建档立卡并获批准,在享受建档立卡三免一助政策前应主动还清贷款,并提供还贷证明材料。
4、申请建档立卡学生提交所需材料的同时务必注意不要在银行卡中存入学费、住宿费,以免造成先收后退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再按规定缴费。
5、建档立卡申报材料需在假期内准备完成,在校生开学后交班主任,各系学工办汇总申请材料并填写信息审核表后报学生处。新生入学当天办理相关手续,上报流程与在校生相同。各系上报时间结合奖助学金评定另行通知。
6、在建档立卡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学校补助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收回资助资金,严肃处理,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申报所需全部材料:
1、建档立卡资助申请表
2、学宿费缓缴审批表
3、《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档立卡家庭户主、学生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6、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审核表
学生处
2018年7月2日
附件1建档立卡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建档立卡资助学生学住费缓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