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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字【2023】74号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

发布时间:2023-11-07 17:53:56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细则(修订)

院字【2023】74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推进良好班风、学风、校风的形成,营造优良的育人氛围,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时间

校级先进班集体每年度评选一次,每年4月份进行。

二、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二、三、四年级班集体。

三、评选指标

各系推荐先进班集体名额不超过各系参评班级总数的5%。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名额为8个。

四、参评条件

(一)班风端正。全班同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崇尚科学,尊师爱校,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抵制不良风气和不文明行为。班团干部团结、关心并帮助同学,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不良现象。同学之间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年度内无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事件发生,无学生受到纪律处分。

(二)班级组织健全,作用突出。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干部配备合理、分工明确。每学期班级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总结,成效明显。班团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模范作用好。能主动向学院有关部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汇报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要求,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三)学风优良。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学风浓厚,学习成绩好。积极配合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经常组织同学就学习中的问题开展讨论和交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年度内班级无考试作弊现象。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年度平均优良率高于50%且不及格率低于10%。

(四)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主动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自觉维护和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年度内宿舍达标评比达标率高于60%,且无因违归违纪被通报批评的宿舍。

(五)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学生党员、干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班级同学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对校园文化建设贡献较大。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劳育美育活动,并能认真撰写总结材料和调查报告。

(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学有关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公平、公开与公正,年度困难资助工作无违规行为和不良反映与投诉。

五、推荐评选

(一)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

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领导并组织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1.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班级自愿申报先进班集体评选,在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班主任、团支部和班委会在认真总结本班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写出先进事迹报告,并向所在系提交《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1)。

2.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考核得分标准》(附件2)。

3.各系根据量化考核结果,按参评班级数的5%名额确定拟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报学生处进行审核。

4.学生处对各系上报的先进班集体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具备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基本条件,待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完成后,确定拟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班级名单。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

具备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基本条件的班级,可以申报参评先进班集体标兵。

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采取量化考核和现场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分权重占60%,评委现场打分得分权重占40%,总成绩为量化考核权重得分和现场评委打分权重打分之和。按照得分排名,按前8名确定拟授予“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班级名单。

(三)审批

拟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班级名单和拟授予“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班级名单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六、表彰奖励

(一)对获得“先进班集体标兵”和“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学颁发奖牌并分别奖励班费1000元、500元作为班集体活动经费。奖励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学将收回全部,并取消该班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在“先进班集体标兵”中择优推荐。

七、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2.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考核得分标准